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

提告後要等多久?--檢察官的辦案期限


當律師的一個無奈之處就是常會遇到當事人問:「律師,我這個案子會輸還是會贏啊?」

如果回答「這很難說ㄟ!」,當事人就會進一步追問:「那大概呢?」、「以你們的經驗來判斷呢?」

我完全可以理解這個問題對當事人的重要性,但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種經驗,你的好朋友來問你:「你覺得那個女生會不會喜歡我啊?」或是「你覺得我前女友會跟我復合嗎?」

這個問題對你的好朋友也很重要,但你有辦法回答嗎?

在諮詢的時候,有很多原因會影響律師對這個案子的判斷。因為我只聽到當事人單方面的說法,在收到答辯狀前,根本不知道當事人是不是只說了有利的部分,常常案子開始以為贏定了,到一半才發現原來當事人隱瞞了這麼多,這就像好朋友來抱怨他女友多差多差,後來聽到對造說法才發現其實也未必是這樣的。

更不用說到底怎樣算是「贏」?請求一千萬判賠五百萬算贏嗎?無罪答辯結果被緩起訴算贏嗎?大法官做了違憲宣告卻限期修法算贏嗎?實在有太多不確定的模糊地帶,請恕小律師不敢擔這個瑕疵擔保責任。

「那這類型的案子通常是怎麼判?」,我只能說沒有這類型的案子,只有這個案子!案子就像人一樣每個都有自己的個性,各自的爭點,會碰到不同的對造和不一樣的法官,這些都會影響到案件的進展,除非真的明確到毫無爭議(那也不會上法院了吧!),要不然只是一點點的差異有時就是影響判決的關鍵。

「這個案子會拖很久嗎?」也是個難解的問題,因為這牽扯到法官的奇摩子,他手上案多不多,勤不勤勞,本案會不會開花,對造會不會上訴等等等太多不確定因素了,可以確定的是速審法通過後,以後應該不會有拖到20年的案子了。

Anyway,這篇不是專門來說律師無奈的,對於刑事告訴,當事人如果問到提告後多久會開庭,偵查結果會拖多久,這倒有個根據可以依循,以台灣案件量最大的新北地檢署(前板橋地檢署)為例,向地檢署提起告訴後,最慢在一個星期的分案程序後,案子會交到檢察官手上,從這個時候開始算,檢察官有一年的辦案期,一年內要做出起訴/不起訴/緩起訴/簽結決定,但一個案子如果在紀錄上2個月都沒動靜,那研考科就會關切,檢察官就要寫報告說明為什麼2個月案子都沒進展。

所以在合理的情況下,提告之後2個月內會開庭,1年內會結案,遇到刑事告訴的當事人我就會這樣回答了,通常有答案大家就會很開心,但要特別注意如果是警察偵辦,因為警察送偵案的時間實在太神秘,這個時間可能就加個幾周到幾個月,各自判斷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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